马耳他投资入籍:欧盟法院判决后已正式关闭
马耳他投资入籍已经不复存在。2025年4月29日,欧盟法院(CJEU)大审判庭在欧盟委员会诉马耳他案(C-181/23)中裁定:马耳他以预先设定的付款或投资换取入籍的投资者公民身份计划,违反《欧盟运作条约》(TFEU)第20条以及《欧盟条约》(TEU)第4条第3款规定的真诚合作义务[1][2]。据报道,投资入籍申请自判决当日即被叫停;马耳他议会随后通过2025年第21号法令(Act XXI of 2025,2025年7月24日公布)废除该计划[5],2025年第159号法律公告(Legal Notice 159 of 2025,2025年7月29日)进一步规定,凡在2025年4月29日之前未获部长批准的投资入籍申请,一律“终止效力”[7]。
目前仍然存在的,只有面向作出杰出贡献或提供杰出服务人士的酌情审批“功绩入籍”(citizenship by merit)、在马耳他真实居住约五年后的普通归化入籍,以及马耳他的投资居留项目——马耳他永久居留计划(MPRP),它给予永久居留,但不给护照。本文梳理这一判决的来龙去脉、在审申请人和已入籍者的处境、现行马耳他入籍条件,以及仍然开放的替代方案和实际费用;对中国申请人而言,还需特别留意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一点。
最近核实:
马耳他投资入籍关闭了吗?现在还能申请吗
已经关闭,无法再申请。自2025年4月29日起,任何人都不能再“购买”马耳他国籍;2025年7月修法之后,使之成为可能的法律条文也已不复存在。2025年第21号法令改写了《马耳他公民身份法》第10条第9款,规定部长只能向以下人士授予“基于功绩”的归化:为马耳他或全人类“提供杰出服务或作出杰出贡献(包括通过创造就业)”的人,或其归化符合马耳他“特殊利益”的人[5]。法律将“杰出”界定为“明显优越或带来附加价值”,并列举科学家、研究人员、运动员、艺术家、文化表演者、企业家、慈善家和科技人才作为典型对象[5]。
L.N. 159 of 2025随后从附属立法中删除了所有MEIN专属条款:资格评估、投资要求、“前五年”义务、名额上限、收费表以及不可退还捐款的相关规定[7]。条例本身也更名为《基于功绩的归化授予公民身份条例》(S.L. 188.06)[6]。
目前仍有一些网站以明码标价的方式推销“马耳他功绩入籍”套餐。按照现行条文,单纯的资金贡献并不构成功绩;每宗申请都要经过评估委员会和部长审查,部长无须说明理由,且其决定为最终决定[6]。对任何报出马耳他护照固定价格的中介,都应格外谨慎。
时间线:从投资入籍到功绩入籍
| 日期 | 事件 | 来源 |
|---|---|---|
| 2014年 | 个人投资者计划(IIP)推出,后设主申请人1,800名上限 | [3][13] |
| 2020年10月20日 | 欧盟委员会就“黄金护照”计划向马耳他和塞浦路斯发出正式通知函 | [4][3] |
| 2020年11月20日 | MEIN条例(L.N. 437 of 2020)取代IIP:捐款60万或75万欧元,主申请人总上限1,500名、每年400名 | [8] |
| 2021年6月9日 | 欧盟委员会就新计划再发补充正式通知函 | [3] |
| 2022年4月6日 | 欧盟委员会发出附理由意见。俄罗斯入侵乌克兰(2022年2月)后,马耳他已暂停向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公民开放该计划,但对其他国家申请人仍然开放 | [3] |
| 2022年9月29日 | 欧盟委员会决定将马耳他诉至欧盟法院 | [3] |
| 2023年3月21日 | 案件正式立案(C-181/23) | [1][14] |
| 2025年4月29日 | 大审判庭判决:该计划违反TFEU第20条和TEU第4条第3款,马耳他承担诉讼费用。据报道,投资入籍申请当日即被叫停 | [1][2][13] |
| 2025年7月24日 | 议会全票通过后公布2025年第21号法令;投资相关表述从《公民身份法》中删除 | [5][11] |
| 2025年7月29日 | L.N. 159 of 2025:删除MEIN规则;未获批准的MEIN申请终止效力 | [7] |
欧盟法院在C-181/23案中如何判决
本案是欧盟委员会依据TFEU第258条提起的违约之诉。欧盟委员会自2020年10月起就主张,在与成员国“没有任何真实联系”的情况下,“以预先设定的付款或投资”换取国籍(并由此取得欧盟公民身份),与TEU第4条第3款和TFEU第20条相抵触,并指出马耳他是唯一仍在运行此类计划的成员国[3][4]。
大审判庭支持了这一立场。法院承认各成员国有权决定谁是本国国民,但认为这一权限必须在遵守欧盟法的前提下行使,因为欧盟公民身份建立在国家与其国民之间“团结与诚信的特殊关系”以及成员国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1]。一种实质上属于交易、以预定付款或投资换取国籍的归化程序,等同于将国民身份、进而将欧盟公民身份商品化[1][2]。评论人士指出,法院的论证着眼于该计划的交易性质,而不是严格的“真实联系”标准[14]。
判决没有做什么
该判决只是宣告马耳他未履行条约义务,并未撤销个人的归化决定,也没有命令马耳他收回已经签发的护照[12][14]。大审判庭作出的违约判决不可上诉;马耳他被判承担诉讼费用[1]。真正在法律上终结该计划的,是马耳他随后的立法回应,而非判决本身。
在审申请人与已入籍者怎么办
尚在审理中的MEIN申请
许多中介网站仍把在审案件描述为“悬而未决”或“个案处理”[12][13],但法律条文其实更明确。修订后的《公民身份法》第27条第4款规定,2025年第21号法令不适用于其生效前根据第10条第9款提交的申请,但明确附带“受任何条例约束”的保留[5]。L.N. 159 of 2025的过渡条款随即规定,根据第四部分(即MEIN规则)提交、且“在2025年4月29日之前未获部长根据该第四部分批准归化的申请,应终止效力”[7]。也就是说,判决当日尚未取得部长批准的投资入籍申请人,实际上已没有有效的申请。
已缴纳的定金或费用能否退还,我们查阅的已公布修订条文均未提及。按照2020年的规则,1万欧元定金和尽职调查费明确不予退还[8]。受影响的前申请人如考虑向国家或服务机构追索,应咨询马耳他本地律师。
已通过MEIN或IIP取得马耳他国籍的人
同一过渡条款规定,依修订前法律取得、被剥夺或保留公民身份的事项,“应继续受该法律规管,并在该法律下保持有效”[7]。因此,已经授予的国籍继续有效,持有人仍须履行入籍时承诺的各项义务[11]。与所有归化公民一样,他们仍可能依该法第14条被剥夺国籍,例如存在欺诈、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或在归化后七年内被判处12个月或以上监禁[5]。
已关闭的投资入籍当年要花多少钱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主申请人捐款(居住36个月) | 60万欧元 | 其中1万欧元为不可退还定金 |
| 主申请人捐款(快速通道,居住12个月) | 75万欧元 | 缴纳较高捐款可将居住期缩短至12个月 |
| 每名受抚养人捐款 | 5万欧元 | 配偶、子女及符合定义的父母 |
| 住宅房产 | 购房70万欧元或年租金1.6万欧元 | 入籍后须至少持有5年 |
| 向注册非政府组织捐赠 | 至少1万欧元 | 须在入籍证书签发前完成 |
| 尽职调查费 | 主申请人1.5万欧元;每名受抚养人1万欧元 | 每名第三方出资人另加1.5万欧元 |
| 行政费 | 每人资格审查1,000欧元 + 入籍500欧元 | 不含税 |
| 申请人居留许可费 | 5,000欧元 + 每名受抚养人1,000欧元 | 用于开始计算居住期 |
| 主申请人名额上限 | 每年400名;总计1,500名 | 受抚养人不计入 |
现行马耳他入籍条件
投资通道取消后,外国人成为马耳他公民实际上有四条路径,每一条都要求与马耳他存在真实联系。
1. 普通归化入籍(第10条第1款)
成年人须在申请前连续12个月一直居住在马耳他,并在此前六年中累计居住至少四年,实际相当于七年内住满五年[5]。申请人须具备足够的马耳他语或英语能力、品行良好、属于“适合成为马耳他公民”的人,并须宣誓效忠[5]。部长享有酌情权:即使达到居住年限,申请仍可能被拒,且无须说明理由[16]。
2. 功绩入籍(第10条第9款)
面向具有杰出地位或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流程见下文。没有公开的价格,但须缴纳由马耳他社区署(Community Malta Agency)确定的不可退还行政费,满足住宅房产要求,并在正式申请前至少居住八个月[6]。
3. 与马耳他公民结婚
外籍配偶在婚姻存续并共同生活满五年后可登记为公民,但须通过公共利益审查[5][16]。
4. 血统
马耳他公民的子女及部分后代,以及在马耳他出生者的后代,可依第5条、第10条第2至4款及相关条文登记或归化[5][16]。
取得马耳他护照的各条途径对比
| 途径 | 最低居住要求 | 资金要求 | 审批方式 |
|---|---|---|---|
| 普通归化 | 申请前连续12个月 + 此前6年中累计4年 | 无投资要求,仅缴政府规费 | 部长酌情决定 |
| 功绩入籍 | 正式申请前至少8个月,并须持有合适的住宅房产 | 无固定金额;须缴不可退还的机构费用(未公开) | 评估委员会建议,部长决定,无须说明理由 |
| 婚姻 | 婚姻及共同生活满5年 | 无 | 登记,须经公共利益审查 |
| 血统 | 视情况而定 | 无 | 登记或归化 |
| MPRP(仅居留) | 维持身份无最低居住要求 | 9.9万欧元费用及捐赠 + 房产(见下文) | 永久居留,不是国籍 |
功绩入籍流程分步说明
- 1
提交建议书
申请人通过马耳他社区署向评估委员会递交一封信函,说明个人成就、将为马耳他或全人类作出的杰出服务或贡献(或其归化为何符合马耳他的特殊利益),以及入籍后持续作出贡献的计划[6]。
- 2
四级尽职调查
在委员会审阅档案之前,社区署会进行四级或以上的尽职调查,包括第三方专业机构和执法部门的核查,并收取不可退还的行政费[6]。
- 3
委员会评估与原则性批准
委员会由一名主席(执业至少七年的律师)和两名在体育、文化、艺术、科学、研究、慈善、科技或创业领域具有专长的成员组成,负责建议批准或拒绝。由部长作出决定;获批者将收到原则性批准函[6]。
- 4
居住与联系
申请人随后须证明:在提交申请前已在马耳他居住至少八个月、拥有合适住宅房产的产权、具备马耳他语或英语能力、在委员会要求时取得指定主管机构的推荐,以及已建立建议书中承诺的各项联系[6]。
- 5
- 6
宣誓与持续义务
须在批准函签发后六个月内宣誓效忠(特殊情况下可延期)。宣誓前,申请人须签署承诺书,保证履行各项持续义务;未能履行可能导致国籍被剥夺[6]。
功绩入籍可否携带家属
功绩入籍与普通归化各需多长时间
功绩入籍没有公布官方审理时间。它需要两轮尽职调查和委员会审查,正式申请前还须至少居住八个月,因此实际耗时远超一年;但我们没有找到可靠的公开估算,所查阅的资料也都没有给出具体数字。普通归化至少需要五年合格居住期,再加上政府未公布的审理时间。作为对比,MEIN申请通常需要12个月或36个月的居住期,另加审理时间[8]。
马耳他仍然开放的选择:MPRP永久居留
如果您看重马耳他,本来是为了一个稳定的欧盟落脚点、申根通行和全家居留,那么马耳他永久居留计划(马耳他黄金签证)仍然开放。马耳他居留署公布的要求如下[9]:
- 行政费:6万欧元(不可退还)
- 政府捐款:3.7万欧元,购房和租房方式相同
- 每名成年受抚养人(18至28岁未婚受抚养子女,或受抚养的父母、祖父母)7,500欧元;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除居留卡费外无须另缴费用
- 住宅房产:购房不低于37.5万欧元,或年租金不低于1.4万欧元,须持有五年
- 资本资产:至少50万欧元(其中15万欧元为金融资产),或65万欧元(其中7.5万欧元为金融资产)
- 向马耳他注册非政府组织捐赠2,000欧元
- 居留卡费:每人500欧元,有效期五年
据此,以租房方式计算,单身申请人五年内的最低MPRP支出约为16.95万欧元(9.9万欧元费用及捐赠、7万欧元最低租金和500欧元居留卡费),一对夫妇带两名未成年子女约为17.1万欧元,此外还须证明满足资本要求[9]。MPRP本身不会带来护照。持证人若真正移居并生活在马耳他,这段居住可计入普通归化年限;但由于MPRP没有最低居住要求,在境外度过的时间不会计入。
马耳他公民与居民的税务要点
判决之后的马耳他:优点与缺点
优点
- 法律上尘埃落定:欧盟法院判决和2025年的立法已经给出定论,不存在再游说的空间
- 按照过渡规则,修法前已授予的国籍继续有效
- 马耳他仍提供永久居留,费用约9.9万欧元,另加购房或租房
- 马耳他允许多重国籍,日后归化不必因马耳他法律而放弃现有国籍
- 马耳他护照可免签或落地签前往约185个目的地
缺点
- 不再有购买国籍的途径;功绩入籍属酌情审批,拒签无须说明理由
- 2025年4月29日前未获批准的MEIN申请已终止效力
- 普通归化须在七年内真实居住约五年
- MPRP持有人在马耳他境外的时间不计入归化年限
- 仍有中介以明码标价推销“功绩入籍”套餐,存在受骗和被拒风险
马耳他入籍替代方案
当初冲着第二本护照来马耳他的投资者,现在通常在两类方案之间选择:一是欧盟居留许可,经过多年真实居住后可能入籍;二是数月即可取得的加勒比护照。以下数字均来自我们各项目的专题指南,均已核实并注明出处。
以欧盟居留代替欧盟护照
- 马耳他黄金签证(MPRP):第一天即取得永久居留,费用约9.9万欧元起,另加37.5万欧元购房或每年1.4万欧元租房。
- 葡萄牙黄金签证(投资居留许可):投资50万欧元于合格基金;居住要求极低,但自2026年5月19日起,葡萄牙已将大多数国籍申请人的归化年限延长至10年(详见如何获得葡萄牙国籍)。
- 希腊黄金签证:改建商业物业25万欧元起,大部分地区40万欧元,阿提卡和主要岛屿80万欧元;续签无居住要求,但归化须真实居住(详见如何获得希腊国籍)。
- 塞浦路斯永久居留(塞浦路斯黄金签证):30万欧元加收入证明,适合喜欢马耳他气候和英语商业环境的人士就近选择。
数月拿护照:加勒比方案
- 圣基茨和尼维斯投资入籍:捐款25万美元起,历史最悠久的项目。
- 格林纳达投资入籍:23.5万美元起,可申请美国E-2条约投资者签证。
- 多米尼克投资入籍和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约20万至23万美元起,但两国自2026年1月1日起均受到美国签证部分限制。
加勒比护照可免签进入申根区,但不赋予在欧盟居住的权利,而且欧盟正就其投资入籍项目向这些国家施压;决定之前,请先阅读我们关于加勒比护照申根免签风险的分析。
超大额投资者的欧盟国籍
奥地利投资入籍依据其《国籍法》第10条第6款酌情审批,是目前唯一仍与经济贡献挂钩的欧盟入籍途径。它没有法定价格,仅面向能创造就业的超大额投资。我们的欧盟投资入籍综述比较了欧洲的全部选项,已关闭的黄金签证项目一文则持续追踪马耳他以及塞浦路斯投资入籍、黑山和保加利亚等已关闭项目。
替代方案一览
| 方案 | 最低门槛 | 可获得身份 | 取得护照时间 |
|---|---|---|---|
| 马耳他MPRP | 9.9万欧元费用 + 37.5万欧元购房或每年1.4万欧元租房 | 欧盟永久居留 | 只能在真实居住约5年后通过普通归化 |
| 葡萄牙投资居留许可 | 50万欧元基金 | 欧盟居留,居住要求极低 | 自2026年5月起约10年;详见葡萄牙国籍指南 |
| 希腊投资居留 | 25万 / 40万 / 80万欧元房产 | 欧盟居留,无居住要求 | 须真实居住;详见希腊国籍指南 |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25万美元捐款 | 国籍 | 数月 |
| 格林纳达 | 23.5万美元捐款 | 国籍,可申请E-2 | 数月 |
| 奥地利(酌情审批) | 无法定最低额;实际需超大额投资 | 欧盟国籍 | 个案审批 |
哪些人仍可考虑马耳他,哪些人应另寻出路
马耳他仍然值得考虑的人包括:希望从一开始就在讲英语的欧盟国家取得永久居留、并且日后若想拿护照也愿意真正在当地生活的家庭;履历确实可能达到“杰出”标准的创业者、研究人员、运动员和慈善家;以及马耳他公民的配偶和后代。
应另寻出路的情况:如果您的主要目标是在两三年内、无须移居就拿到第二本护照。如今已没有任何欧盟国家出售国籍,现实的选择是追求速度的加勒比护照,或着眼于长期欧盟权利的欧盟居留许可。中国申请人还须注意,中国不允许本国国民在自愿取得他国国籍后保留中国国籍,无论选择哪条入籍路径都应提前规划。我们关于从居留到入籍最快的国家的指南,以及投资入籍和黄金签证的区别对比,详细说明了其中的取舍;投资入籍项目总览则按预算列出了所有仍开放的选项。
马耳他入籍常见问题
马耳他投资入籍关闭了吗?2026年还能申请吗?
马耳他入籍需要几年?普通归化要住多久?
MEIN申请还在审理中的人怎么办?
已经通过投资取得马耳他国籍的人会被收回国籍吗?
马耳他双重国籍:马耳他允许双重国籍吗?
允许。《马耳他公民身份法》第7条规定,任何人同时作为马耳他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均属合法[5]。马耳他自2000年起允许多重国籍,因此依马耳他法律,归化公民无须放弃原国籍。但须核查您另一国籍所属国的法律:中国和印度等国家不允许本国国民在自愿取得他国国籍后保留原国籍。对中国大陆申请人而言,这意味着入籍马耳他通常就要面对放弃中国国籍的问题。
外国人申请马耳他护照,可以通过MPRP实现吗?
功绩入籍要花多少钱?什么人符合条件?
马耳他护照有多强?
替代方案
- 马耳他开放中(MPRP,2025年7月费用改革后)马耳他黄金签证费用
最低投资: 9.9万欧元费用 + 购房37.5万欧元或年租1.4万欧元
- 葡萄牙开放中(购房路径已于2023年10月取消)葡萄牙黄金签证
最低投资: 基金50万欧元 / 文化捐赠25万欧元(低密度地区20万欧元)
- 希腊开放中(2024年9月起实行分区门槛;已宣布上调转让税)希腊永居投资
最低投资: 商改住/历史建筑25万欧元 · 其他地区40万欧元 · 阿提卡、塞萨洛尼基及大型岛屿80万欧元
- 圣基茨和尼维斯正常受理(面临欧盟关停压力)圣基茨和尼维斯投资入籍
最低投资: 25万美元捐款(SISC或公共利益选项PBO);经批准房产32.5万美元起
- 格林纳达开放中(改革待生效)格林纳达购房入籍
最低投资: 捐款23.5万美元 / 购房27万美元
- 奥地利仅限酌情审批(StbG第10条第6款,由内阁决定)奥地利投资入籍
最低投资: 无法定最低额;须在奥地利已基本完成大额、能创造就业的实业投资(顾问机构称约1000万欧元以上)
涉及本项目的对比文章
资料来源
- 1.Judgment of the Court (Grand Chamber), 29 April 2025, Commission v Malta, Case C-181/23 – EUR-Lex / 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官方来源 (2026年10月2日)
- 2.Press release No 52/25: The Maltese investor citizenship scheme is contrary to EU law – 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官方来源 (2026年10月2日)
- 3.Investor citizenship scheme: Commission refers Malta to the Court of Justice (IP/22/5422) – European Commission官方来源 (2026年10月2日)
- 4.Investor citizenship schemes: Commission opens infringements against Cyprus and Malta (IP/20/1925) – European Commission官方来源 (2026年10月2日)
- 5.Maltese Citizenship Act, Chapter 188 (consolidated to 24 July 2025, as amended by Act XXI of 2025) – Legislation Malta (Office of the State Advocate)官方来源 (2026年10月2日)
- 6.Granting of Citizenship by Naturalisation on the basis of Merit Regulations, S.L. 188.06 (as of 29 July 2025) – Legislation Malta (Office of the State Advocate)官方来源 (2026年10月2日)
- 7.Legal Notice 159 of 2025: Granting of Citizenship for Exceptional Services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5 (Government Gazette No. 21,478, 29 July 2025) – Legislation Malta (Office of the State Advocate)官方来源 (2026年10月2日)
- 8.Granting of Citizenship for Exceptional Services Regulations, S.L. 188.06 (version of 17 December 2020, MEIN rules and fee schedule) – Legislation Malta (Office of the State Advocate)官方来源 (2026年10月2日)
- 9.Malta Permanent Residence Programme: legal framework and requirements – Residency Malta Agency官方来源 (2026年10月2日)
- 10.Henley Passport Index: global ranking (Malta, 2026) – Henley & Partners (2026年10月2日)
- 11.Malta citizenship law reform: Malta expands merit-based citizenship – CSB Group / CC Malta (2026年10月2日)
- 12.Malta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in 2026: Closed After the CJEU Ruling – Ancova Associates (2026年10月2日)
- 13.Malta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Changes: What You Need to Know in 2026 – Global Citizen Solutions (2026年10月2日)
- 14.Op-Ed: The End of Citizenship for Sale? A legal turning point in Commission v. Malta (C-181/23) – EU Law Live (2026年10月2日)
- 15.EU Court of Justice puts an end to harmful citizenship-by-investment schemes –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EU (2026年10月2日)
- 16.Maltese Citizenship in 2026: acquisition routes – CC Malta (2026年10月2日)
- 17.Malta Resident Non-Dom Taxation – CC Malta (Chetcuti Cauchi) (2026年10月2日)
- 18.Henley Passport Index API: Malta country data (2026 rank and visa-free count) – Henley & Partners (2026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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